1.2025级温姓同学,该生在本学期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39个课时。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违纪行为处分”第七条“学生无故旷课,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在10学时以内给予批评教育;累计11-30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1-50学时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超过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教学学时按实际授课时数计算,实践性教学环节一天按4学时计算” 的规定,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经学校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同学记过处分。

温姓同学处分公告
2.2025级文姓同学,体育比赛中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九条(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动手打人者(含抓扯,推搡或利用身体任何部位攻击他人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伤害和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因该生击打他人,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经学校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文姓同学处分公告
3.2025级余姓同学,理论考试中被监考老师发现夹带小抄。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第九条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该科目(课程)补考资格,学生只可参加学制期内学校组织的重新学习获得该科目学分。同时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经学校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余姓同学处分公告
体育学院
2026年1月9日